为建立我院研究生就业工作激励机制,营造“全员服务就业”工作氛围,特制定本奖励办法。具体内容如下:
一、就业推荐奖励
凡应届毕业生提供有效信息并使其他同学就业者(应明确具体推荐对象,并获得成功者,单提供信息不计),按每生200元/男生、300元/女生给予奖励,多人合作自行处理。
二、先进个人奖励
奖励对象:在就业过程中(含升学)涌现的先进典型,实行申报制,人数不限。
奖励办法:给予300元/人奖励。(评审办法及申请表见附件)
申报邮箱:shishanjiuye@163.com
三、先进集体奖励
班级先进集体在就业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。根据就业工作的要求,并结合研究生实际,标准如下:
就业落实率 |
奖励(元) |
60% |
1000 |
70% |
1500 |
80% |
2000 |
90% |
3000 |
说明:以上就业率数据统计时间为6月20日,各班就业负责人优先评选为2021届优秀毕业生与优秀学生干部(奖励可累加)。
四、学生创业奖励
应届毕业生自主创业并具有当地工商部门营业执照奖励1000元/人。
五、本办法为试行,未尽事宜由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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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5月